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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3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牛忙》这本书是伏尼契所写的。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这本书后我就明白了。这本书是以时间顺序写的,内容是这样的: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13年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13年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13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2

说起《牛虻》,多数人对它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本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小说。我们的父辈甚至爷辈们对它爱不释手,提到它时感慨万千。我们则一脸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来读。至少我是这样的。

当我在读完以后没有像父母他们那样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显:今时不同往日,一部描写革命烈士的传奇小说与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我这样一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共鸣。这部小说可以影响一代中国人,但它毕竟不是公认的名著。毕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迹激励才写的这部小说。可能是因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点是在与革命毫不相关的,以保守和陈旧闻名的英国。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时它是那么的默默无名。不过,在半个世纪后翻译成中文却广受当时的青年(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或他们的上一辈人)的喜爱。无他,就因这部革命传奇获得了当时广大革命青年的共鸣,人们乐于去阅读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说了很多题外话,现在来讲一讲具体的读后感。首先我感觉《牛虻》虽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却可以像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样从很多角度阅读它。想看传奇的人可以把它当一部革命传奇来看,想看言情的可以当它言情小说看(不过这爱情的结局有些悲惨),想看悬疑的甚至也可以当它悬疑小说来看。用轻小说的观点来讲,就是它集合了各种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说。当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终只有一个,他的人物形象永远也是那几个。主人公亚瑟给人的感觉是热血过了头结果犯了错误(不能全怪他),经过一番的磨练后成为了一位老练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为意外被捕就义。他是我们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变,对祖国独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没有动摇。他在亲情与革命中选择了后者,舍生取义。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忠孝难两全的思想。可以说,关于亚瑟这一形象的创作还是挺成功的,当然似乎有些绝对化、简单化、甚至模式化,给人感觉有些生硬。我觉得应该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种情感与各种思想之间的矛盾心理与行为会更好。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3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警方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弹药……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4

终于看完了《牛虻》。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师慈父,并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样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仅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可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此刻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以往让他无比悲痛的地方,在此进取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我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应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仅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仅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忙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当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职责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以往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我内心的声音,坚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应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应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应对信任和依靠,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明白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此刻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样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我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6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7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们的领袖毛主席一样,为国家,为民族、更为自己,勇于成为一名战士,保卫国家。像牛虻和鲁迅一样,热爱祖国,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量。那样子,我们的祖国才更强大,才能不受别人欺负,我们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续。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8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 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9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读《牛虻》有感300字篇10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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