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
从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毅力也是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是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毅力,它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的一股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会更坚强地去面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小时候的生活十分艰苦,不是被母亲责骂,就是受神父冤打。但他凭着毅力,仍然坚持生活,并立志要从军。保尔?柯察金长大后,终于实现了他的志向——当一名军人。从军期间,受到了老一辈的栽培和教育。自身又长期实践,他凭着毅力,在劳动、战斗、工作各方面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他把整个生命和所有精力毫无保留的地奉献给世界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努力使世界和平!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如果保尔?柯察金没有凭着毅力,他怎么可能炼成一个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呢?
读了这本书,我才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是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影响的。就拿这本书的主人公来说吧,他一生的命运非常坎坷,然而他凭着什么让自己活下去呢?是毅力,是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像他这样,十几岁就立足沙场,奋勇杀敌,在沙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仍然大难不死,为什么呢?还是因为毅力,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依然忘我的工作着,有休假的机会仍然工作着,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就会发觉,我们也是有毅力的。人的一生很精彩,有着酸甜苦辣,也有离别时的伤心,不然,怎么会有重逢时的喜悦呢?在我们的人生中,要想一步登天,那永远是不可能的——从古自今,有哪一个名人志士是一步登天的呢?没有,他们都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使自己成为千古佳话。我们不要以为当一名作家写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在写书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只有这坚强的毅力才能够克服这困难和挫折。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的时间,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30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用了20多年……古今中外,有谁能够一步登天呢?
毅力也需要坚持,在坚持的同时也需要毅然断然的决断,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害”。有毅力的人面对考验能断然初之,又有利于持之以恒。为什么说毅力也是成功之本呢?因为,只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挫折,才能获得成功,所以坚强的毅力是通向成功的捷径。
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内心有了极大的震撼,作为一名中学生,我知道了我应该做什么!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2
山的青翠孕育了一湾清泉,凉爽,甘甜;海的蔚蓝哺育了一代又一代海洋生物,传奇,伟大;而从古到今千余年来的时光则化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流进了浩瀚的书海。
苏轼一首《水调歌头·中秋》将离人的情感一一显露。望着中秋的月儿,哪个背井离乡的人不会落泪?而苏轼却把无尽的思念、祝福融进了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中,一句“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道出了对人间的多少份牵挂?多少份爱?
走进史书,有叹有哀。秦始皇统一六国何等威风;“焚书坑儒”之举却又令后人百思。一块和氏璧断送了几许人命,而又令多少后人垂帘?岳飞精忠报国,却被十二道金牌从沙场召回,风沙亭成了民族同胞的遗憾。汉武帝的年轻有为让后人敬仰,任用贤能成就了一份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更是让我等后生佩服得五体投地。《三国》中的故事让人为之歌为之泣,刘备、张飞等八拜之交,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怎么能不叫我为之震撼?曹操一次次再点战火,令人气愤……
一路书香,走进古代文人的心里;穿越时空,飞到他们身旁。屈原虽出生名门,且与黄帝还沾亲带故,但面对这些,他却能过勤简的日子,对于朝廷的黑幕,无能为力的他远走异乡,一首《离骚》满是无可奈何。读读诗仙李白的诗,我愿与他共攀天姥山,采摘白云彩霞;听听徐志摩的心声,我愿和他在小河边徜徉,一起采水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陶渊明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品质;“未出土时先有节,到凌云处尚虚心”是郑板桥刚正不阿的精神;“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是周敦颐洁身自爱的情操……“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有多少的无可奈何?“我们可以被消灭,但绝不会被打败”又是几许的坚强意志? “冷月藏花魂”是怎样的坚贞……
时间虽不会倒流,但一路的书香,足能让你我感受到千年前的一切。
如果人生是充满活力的春天,那么有书香弥漫的日子便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线;如果人生是一个传奇的故事,那么有书香漫漫的日子便是最美的奇迹;如果人生是一条路,那么充满书香的日子便没有坎坷与无奈!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之与作文的意义从此文中可见一斑。怎样读书?读什么书?中学生朋友应不难从中发现答案:用心读,用情读,读一切古今中外之优秀文学作品。唯有此,才能与作者产生感情的共鸣,才能领略文学大家的风采;唯有此,才能读出作者的柔情、豪情、亲情、友情,与他们同喜同悲。读此文,苏轼的豪情,陶渊明的豁达,屈原的忧国,林黛玉的悲伤……在小作者的心中引发了强烈的共鸣,演化成了小作者笔下优美的文字。从全文来看,此文给人们以浓厚的文化气息和强烈的情感震撼,可以看出小作者是一位喜读书、会读书的人。读书吧,朋友。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3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4
有个地方,有梦不尽的杏花春雨,英红柳绿,更有望不断的轻烟袅袅,流水人家。那个地方到处是温婉的山,柔情的水,红墙黛瓦,乌蓬歌远。云雾悠悠地如炊烟一般山水间缓缓升腾,直到月落乌啼霞满天,直到江枫渔火对愁眠,一闪灯花坠,却对着琉璃火。
他虽可悲,但却完美。他雄厚的家世,他横溢的才华。他高朋满座,他官职显赫……只怪天意弄人,他美丽的妻子在如花一样的年华里猝然而逝,而他,也在风华正茂之年撒手人寰——这就是清俊不凡的纳兰容若。
孤灯西风里,隔着时光帘幕,我试着触摸你的寂寞。西花园内的海棠开了又谢,渌水亭畔的红莲如霞似绢。而你如山峰一样静默的神情,依然让世人怦然心动。
这是我读了《纳兰词》后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意象,细腻的笔触,温婉的诉说,对生活、对生命的慨叹有如山溪的清泉一般,清澈,却又带点青涩。
我们在喟叹世事无常的同时,又可曾想到,其实这也是生命的一种过程?因为有困难甚至磨难,生命路上的欢歌笑语才更弥足珍贵。正如歌中唱到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苦难的洗礼,又怎么会有“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叹息?
也许作为凡人,我们有太多的感伤、太多的惆怅。
有人说,纳兰之所以一直困在悲伤中,是因为他不懂得倾诉,可纳兰的倾诉又有谁明白?或许纸笔更懂得他,文字最能道出他的心声。任时光荏苒,纳兰的诗词依然在历史的长河里翩翩起舞,在浩瀚的诗词海洋里涛声依旧,这不正是他对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喁喁私语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在《纳兰词》里,我最喜欢的便是那首《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长路漫漫。在这无尽的人海中,我们会遇见谁?错过了谁?观赏到哪些美景?又错过了哪些佳境?但是人生之路,驻足思考只是暂时的,更多时候我们只能在跋涉,在途中。
纳兰喜欢用笔叙写他的故事,他对生活、对生命的理解与感悟,这,正是我喜欢他的缘由。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5
刚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读不下去,说是故事,情节并不够跌宕起伏,说是传记好像也没有传奇人物该有的色彩。所以,像我这种读惯小说,追求故事情节的人很难耐下心去看。但最后会发现这是一部带给我们更多思考的著作。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它讲述了本来家庭和谐、工作稳定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突然有一天决定抛妻弃子,远走异国他乡学习画画。
作者没有写故事的`主人翁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对丈夫的行为也惊慌失措,没有察觉任何征兆,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斯特里克兰自己知道。
斯特里克兰放弃舒适的生活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脏乱的房间里。即使他每天沉迷画画,尽情的创作,可是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多少认可,除了一个人,德克·斯特洛夫。
斯特洛夫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且总是能精辟、绝妙的评论一幅画作,但是自己的画作水平却始终得不到认同。他是唯一一个真诚赞赏斯特里克兰画作,无条件支持他的人。即使斯特里克兰无情的抢了他的妻子、无数次嘲笑他、讽刺他、侮辱他的画作,最后他依然选择原谅斯特里克兰,因为他认为斯特里克兰是最伟大的画家。他曾经说过:“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你和我,那是因为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最后事实证明斯特里克兰确实一个天才,他开创了艺术的新时代,这在他死后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在斯特里克兰辗转来到他最后的栖息地,在这里他找到他梦寐以求、唤起他创作激情和灵感的地方,塔西提岛。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在这里他深居山林,有善良的阿塔陪伴他,照顾他。从此他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虽然他从来也不会顾忌任何事)的进行他的创作。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感情、说话做事讨人厌、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机器,这个机器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画画。
但他是天才是无疑,他画画不是为了成名获利,他只是有一种输出的欲望,为了表达心里的想法而创作,是一种极致单纯的创作。就像文中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上帝通过他的手让世人看到美。
“有时候,我想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在那里,我可以住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四周不知名的树木环绕,寂静无声。在那儿,我想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6
两天的时间,我看完了《小王子》,感谢自己有了读书的冲劲之后,再一次高效率的读完了一本洗涤心灵的书。
印象中的小王子应该是一本讲一位真实的王子流落民间,经过重重苦难与家人重新团聚的故事,抑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孩在自大骄纵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最终改正的故事。而事实上,我都错了,我之前正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在构思故事、想象情节,可结果是,我只可悲的看到了成年人眼中的世界。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着实在我的想象之外。小王子作为一个幼小的外星人,飞离了自己那颗小小的星球,在太空中转了一大圈,拜访了一些其它的.星球,见识了不少事情与人物,后来到地球上,与地球人我建立了永久不渝的友谊。一年之后,他告别了朋友,又回自己的星球去了。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然而,我却习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去解读它。
小王子所在星球上的那朵花是骄纵的,在我看来,他就是一朵见识短浅、自狂自大、娇蛮任性,而又扭捏造作的讨厌鬼。她对小王子所有的要求属于胡搅蛮缠,不知天高地厚,对小王子所有的依靠纯属最放肆的卖萌、耍赖、装可怜。可读到故事后面我才发现,她对小王子做的一切只是因为他对小王子满满的情谊,而小王子更是将它解读为对自己的一种依赖,这种依赖里面有包容、有责任、更有最最纯洁的友谊。
另一个映像深刻的部分就是小王子的回归。一直以为故事的结局会是:从小王子脚下闪过的那道金光正是之前和他对话的那条蛇,他以30秒的速度咬了小王子并使他中毒身亡,最后,当那条蛇向我扑过来的时候,鉴于蛇咬了第一个人之后对第二个人就喷发不了毒液的理论,我幸免于难,所以也就是说,小王子用它的离去救了我,之后,我在感激与感动之中再也没有忘记小王子。
相比之下,我的故事结局再一次充斥着满满的成年人所谓的理性的味道,在这浓浓的世俗味之下,似乎只有那些经历过生死,最后舍生取义救了你的伙伴才值得你用感激或感动的情感去思念。而小王子呢?他仅仅是对一朵依赖她的花念念不忘,对一只求他驯养的狐狸恋恋不舍,对从沙漠里的一口水井里打水时所发出的声音怀念不已,在他的小小认知中,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又纯洁。
或许是因为长久包裹于现实的世界中,我们已渐渐远离了那单纯的童话王国。无论从思考问题的角度还是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我们每个人少了憧憬,多了顾虑。这种成年人的思考模式使我们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本该纯洁的思想贴上了功利的标签,结果是:我们在自己所谓正确的道路上一阵疯狂追赶,却变成一个真正的笑话。
最后,只想说,《小王子》是一本真正洗涤心灵浮尘的书,希望每位认识了小王子的读者都能够:涤尽铅华,回归本真。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7
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先生总是将自我独特的见解溶于文字中,领导读者理解问题,思辨问题。先生的文字逻辑性强,见解独特,含义深刻。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深深地震撼。
《文化苦旅》这本书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你千万不要所以认为读余先生的书会心旷神怡,简便自在。整本书还没读完,我就已经被民族意识唤醒后的沉重与悲哀压的喘可是气来。在我们欣赏历史留给我们的有形“著作”——古迹时?谁又会去潜心探究这一处处古迹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余先生恰恰做到了。他运其妙笔,给我们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
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评论: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余秋雨先生凭借自我丰富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是的,他的这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每个读者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力量。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终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这些话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之所以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是想要表达我至深的敬意。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以唤醒我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让铭记我们历史的教训!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
跟随作者走到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推引,走上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一次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日,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报纸上说我书写得简便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我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终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千年之前的那场浩劫,绝不能只是过眼云烟。我们要吸取教训,将文化的精神永贮于华夏大地!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和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应当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我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8
《封神演义》是许仲琳、李云翔著于明代之作,以商周易代,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本发扬思想的神怪小说,即为“神魔小说”。其实。这是一本集历史与神话,集涵养与精神并集神佛与妖魔与一体的好书。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就穿越回了那一段兵荒马乱,金戈铁马的年代。
本书最令我痛恨的人物是商纣王,他是一个贪得无厌,宠幸小人,喜好酒色之人。他不听忠良的谏言,造虿盆灭忠良,首创炮烙之刑。他还搜刮民脂,敛财建鹿台,不理朝政,十分昏庸。本书以纣王的形象警示后人,不得贪心,要接受别人的劝告与教导,为官者,也要与老百姓一视同仁,同甘共苦,更不能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的老百姓身上搜刮,使他们原本就清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当武王与姜子牙率军攻入朝歌,纣王在鹿台投火自焚,真印证了“恶有恶报”这一说。
好书,往往能用寥寥几笔,勾绘出一幅动人的场面。《封神演义》亦是如此。第八十四回《子牙兵取临潼关》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壮观的神战画卷。这一回写得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用无数个动词和比喻、形容,连贯、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这场激烈的血战。同时,还排比了多种武器,战斗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真可谓“玉虚门下一干如狮子摇头,狻猊舞势,只杀得山崩地塌。”(书中原文)虽说本书是文言文,但就算隔着这一层,我们仍然可以跨越时空,来到临潼关,窥见这一场震天动地,天昏地暗的战斗。
虽然这本书主要赞扬了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精神,但同时也批评了一些不积极的伦理观念。令我唏嘘的是第十四回《哪吒现莲花化身》,文中少年英雄哪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竟追杀其父李靖。这对于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来说,实在是不符“百善孝为先”。更令我惊讶而气愤的是最终姜尚封神之时,竟只从天命,将不管正义与否的全部人物,全搬上了封神台,乃至助纣为虐的奸佞小人也在封神榜上有一席之地,又只是一味的赞颂明君。这一点也大大削弱了本书的积极意义。从这两回,我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孝敬长辈,兄弟和睦;二是不能遵崇命运,更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不管是褒是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本书不仅打动了我,更在民俗、民间信仰中都留下了其影子。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多读经典,品味其中的妙处。这时候,我终于从战火纷飞乱世的年代,穿越回到了今天。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9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读名著有感作文1000字篇10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我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完美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可是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可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我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感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感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杯具观众显然更容易理解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期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完美感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感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感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观,大概也仅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