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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的感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读热爱生命的感受篇2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读热爱生命的感受篇3

  杰克•伦敦(1876-1916)是读者熟悉和喜爱的美国作家,《热爱生命》是以作者亲历的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的一篇短篇小说。

  小说叙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进着。面对着恶劣的自然环境,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被狼啃剩的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理智地选择抛弃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路遇的棕熊抗争,他振奋精神,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了虎视耽耽地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的大棕熊。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匹灰色的丑陋的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一幕你死我活的悲剧上演了,其情节之残酷,实为罕见——前头爬着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后面跟着一条奄奄一息的狼。两个生灵在荒野拖曳着自己危在旦夕的躯壳,都想猎取对方的性命,而他前面已经望到那条救命的船,但现在离船还有四英里,尽管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他还是不愿意死去,哪怕已经被死神攥在手里,他要跟死神较量一下,不能这样坐而待毙。他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他幸运地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说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是一曲生命的礼赞。《热爱生命》得到读者的热捧,不是偶然的,因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恶劣环境时人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极限,创造生命奇迹。特别是在病榻上和病魔作斗争的人们,从中可以汲取生命的力量。要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热爱生命,就要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挫折,不能自暴自弃,生命既是脆弱的,又是剽悍与强大的,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尽享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命,同样要善待他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们的一致声讨,是因为他在开车撞伤别人时,不是想到自己的责任,及时地弥补自己的过错。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宽宥的罪行,最终也把自己推向了绝境。一个不尊重他人的生命的人,想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药家鑫能够不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大家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存在死刑,第一个判的就是他。那些拿出药家鑫数十张获奖证书为他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所在学校的教育彻底失败。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而他的朋友比尔原本比他更有希望走出困境,因为舍不得丢掉黄金,轻装上阵,而最终黄金反成了累赘,并为此而丢了命。这使我们想到我国频发的矿难,这背后就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们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一定会减少许多。

  热爱生命,珍爱生命,才能使我们避免一切伤害,才能使每一个生命都生气勃勃,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读热爱生命的感受篇4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读热爱生命的感受篇5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

读热爱生命的感受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读热爱生命的感受篇7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阔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因为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他一次次的挣扎,寻找一丝丝生的希望,尽管意识渐渐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失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热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的感受篇8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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