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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读书笔记范本

时间: 新华 读书笔记

这是我第二次读《城南旧事》这本小说了。

小说的主人公林英子童年时曾跟随父母漂洋过海,从台湾迁居北京,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小说就是写的主人公林英子的这一段生活经历,表达了林英子对童年生活深深的眷念和对故土的思念之情。

小说中,林英子的这种情思浸润在字里行间,时时让我感动。此外,让我感受最深的还有“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节。

林英子要代表全体同学去学校总部领取毕业证并且要在大会上代表大家致谢词,这是班主任交给她的一个光荣的任务,可是她有点紧张,甚至有些害怕。想要爸爸陪她去,她觉得有爸爸在台下看着她,她才会有勇气。不巧的是爸爸生病了,病得很厉害。看到女儿焦虑忐忑的神情,爸爸语重心长地说:“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英子带着爸爸的鼓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读到这里,我对英子的爸爸产生了由衷的敬意。他对英子的鼓励让英子有了前进的动力,他自己在面对病魔时的那种坚强更是一种无声的语言。有这样的爸爸,一定会少了许多成长的烦恼。由此,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爸爸。

爸爸是农民的孩子,全凭刻苦努力实现了自己的理想。爸爸成了一名优秀的警察,每天早出晚归,值晚班的时凌晨才能回家。尽管这样辛苦,他还坚持每天送我上学。每当我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他总会耐心地辅导我,让我豁然开朗;每当我心情郁闷时,爸爸总会鼓励我、开导我,让我振作起来。爸爸用他坚实的脊背扛起了一个警察的责任,也扛起了这个家的责任。我从爸爸身上学到了勤奋,学会了担当。

英子的爸爸让我更爱我的爸爸,英子完成任务的经过也让我深受启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面对,不能退缩,这样才能成功。我想,即使没有成功,能够吸取失败的教训,那也是成长的过程。

第二次读这本小说比上次的感受更多,也更深刻。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如此。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从书籍中吸取更多的精神营养。

大学的读书笔记范本篇2

《童年》、《我的大学》和《在人间》是苏联宏大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有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生活和命运的描写,生动真实地再现了我们上一代人的成长。

书中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沙皇统治的黑暗时期,人们互相埋怨,对骂,三天两头的打架,甚至于去杀人。为了上大学,来到了喀山,最终因种种因素,高尔基没有上成大学,而是在那里上“社会大学〞。在这期间,他曾当过搬运工、面包师助手、小店店员。在刚来到喀山时,他遇到了小偷和许很多多千姿百态的人。有的人嘲讽高尔基看书的“愚蠢行为〞,有的人欣赏高尔基渴望获得学问的精神,这些赞同高尔基获得学问的人是理智的',因为他们坚信只有才智才能崛起,不受这种压迫。高尔基经人介绍,认识了藏有许多书的小店老板潘科夫。以后,他白天销售货物,到了晚上刻苦读书,并最终走向了革命的路。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高尔基生活在那么艰辛的条件下,经受了诸多磨难,从事了许多辛苦的工作,然而他却布满了对学问的渴望。后来,他在潘科夫的店铺里一边做工,一边埋头苦读,不顾一群愚昧的人的嘲讽,仍旧读书。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环境中,吃得饱,穿得暖,也有许多书看。我们生活的环境比高尔基要好许多,再不好好读书,上不了大学,那就很说不过去。我们肯定要好好读书,用功学习,超越高尔基。

只有学问才能使人进步,只有读书才简单猎取学问。没有了学问,人们就会像一堆废物一样。没有了学问,人们也不会进展科技,建立一个现代的文明的世界。

大学的读书笔记范本篇3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必须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理解。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一样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最终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构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

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仅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之后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经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本事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当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很多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明白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礼貌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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