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书笔记300字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1
小时候,我得梦想很多,如果让我说,我可以洋洋洒洒得说一通:当科学家、当作家、当军事家……但绝大多数都是胡吹。因为我认为,梦想没什么重要,只是嘴上说说罢了。所以到昨天,我都没有一个明确得目标,指引着我,带动着我前进。但是,当看了《开学第一课》后,我得态度就转变了。因为我听到了几个让人难以置信得故事。
在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得时候一位父亲赶回家,想见见女儿,可他看见得却是一堆沙石。但他并没有马上灰心丧气,而是用他那沾满灰尘和消瘦得手,挖着沙石。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就在第三天,他挖到了女儿得发卡,接着又从里边拉出了满头是泥得女儿周璇。他马上将女儿洗干净,并重新扎好辫子。
试飞英雄李中华在一次试飞当中飞机突然发生故障,还在漏油,随时都有爆炸得危险。他本来完全可以弃机跳伞。但李中华为了获取试飞得数据,并没有那样做而是冒险继续飞行,在险情发生之前,成功着陆,获取了宝贵得数据。
他们是靠什么做到我们正常人眼里不可能做到得事情呢?那就是梦想。这就是梦想,这就是梦想得力量!那么,只要有梦想在前面引路,我们就一定能成功!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2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3
每位父亲、母亲都有对自己孩子的一套教育方法和期望,然而并非所有子女都能体会到父母的苦心与期盼。读《傅雷家书》,我感受到父亲对孩子的另一番教诲。品读一封封家书,正如聆听傅雷先生父子一次次温馨的对话。
傅雷先生是我国的文学翻译家和文学评论家,并且对中外的文学、音乐等艺术均有涉猎。然而,他对爱子傅聪的教育却没有要求其博学多才,仅仅让其在音乐上深造。因为傅雷先生深刻懂得,要在一个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兼之学海无涯,凭借一颗赤子之心,才能不断开拓出新的天地。
同时,傅雷先生更注重塑造爱子的人格。他在一封家书中教育儿子道:“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
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5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美好的心灵。《城南旧事》一书,作者是林海音,内容是讲了“我”小时候在家乡北平的童年生活,直到小学毕业父亲得肺病去世的时候,花儿也落了,“我”的童年结束了的故事。一个“旧”字,让我想到古城残片、落在雪堆里的枝条、在墙角的枯叶……
童年,一去不复返,就像昨天已经过去,就再也不可能有昨天了,童年,也是一个梦的符号,错过了童年,也就错过了最美好的人生了啊!在书里,讲了几个鲜明的人物:曾祖母、曾祖父、母亲、父亲、兰姨娘、德先叔、宋妈、秀珍、胖妞……他们各有各的特点。
最让我感动的部分是“英子的乡恋”,讲了“童玩”,“童玩”二字,让我想到了我印象最深的“冬生娘仔”,它是那时孩子们唯一的布娃娃,它像一个书包、一本书、一张图画一样珍贵,甚至比现在的娃娃还要好许多许多倍,还有许多游戏,比如:剪纸,就是把彩纸放在一起,剪出不同花样,每有喜事时,喜欢剪纸的孩子们就会帮大人们剪。
长大后,英子就离开了家乡北平,到外地工作,但是,她永远没有忘记自己的家乡北平,一次次地回到家乡,又一次次地离开家乡,兰姨娘走了,宋妈也不在了,只有母亲还在身边。乡恋啊!不仅仅是对亲人的思念,也是对景物的思念。乡恋,是人们美好的感情。每个人都请记住乡恋,这是对将来的一种向往。英子在心中一直想着一个人们永远都忘不了的两个字“乡恋”。
有一本书,没有作者,书中也没有一个字,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会懂得一些哲理,并善于发现,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许多名人都善于读这本书,从而走上了名人之路,这本书谁都有,而且天天离不开它,这本书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人生。
每个人都有一次人生的机会,如果你不懂人生,那么就会失去这次机会,你懂人生,就会获得人生给你的无边无际的快乐,人死了不能重生,所以,我有句话要告诉大家:人生如河流,要珍惜人生,不要让它白白浪费掉、消耗掉,让我们大家一起守护这属于我们的青春吧!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6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7
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
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高一读书笔记300字篇8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是以作者高尔基自己的童年为写照写的。
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从小就失去的父亲,然后便被母亲送去了外祖父家,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刚到外祖父家就特别不喜欢外祖父,感觉外祖父对他的不怀好意,所以就格外的留心外祖父的一举一动,对外祖父怀有一种好奇心,同时又很害怕他。在一次好奇心的驱使中,阿廖沙把白布丢进染缸因此被外祖父狠狠的打了一顿,阿廖沙更加害怕外祖父了。外祖父主掌家中的一切事物,视财如命,以打人为乐,阿廖沙因为调皮时常犯错所以也经常被外祖父毒打。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完全继承父亲的残暴,因为分家两个人互相残杀,不顾兄弟手足大打出手。他们间接的害死了阿廖沙的好朋友“阿茨冈”,对此阿廖沙更加的厌恶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舅舅的一把火把作坊烧的差不多了,但因此他的妻子因为难产去世了,这也算是上帝给他的一个惩罚。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阿廖沙觉得十分压抑。
而外祖母的出现就犹如黑暗里的一束光芒,她照亮了阿廖沙的整个童年,外祖母会经常讲故事给阿廖沙听,给他关爱,让他相信世间还是有真情的,这份爱驱散了阿廖沙内心阴暗的一面。同样带给阿廖沙温暖的还有,乐观朴实经常保护阿廖沙的小茨冈、勤劳正直的老人格里戈里、知识渊博的“好事情”。
阿廖沙又回到了外祖父那,可是外祖母和外祖父完全各过各的了。阿廖沙跟着外祖母,在这种日子中,阿廖沙知道了贫穷的可怕,年少懂事的他利用节假日、放学后的时间去外面捡破烂挣钱。在这期间,阿廖沙碰到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在和他们相处的日子当中阿廖沙找到了一种叫友情的东西。他们那种纯真、毫无恶意、善良的性格让阿廖沙感到从所未有的温暖。
不久,在亲眼目睹母亲死后,阿廖沙出去谋生了。
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较我的童年是快乐亦或是幸福的。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在那里,春天可以看到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壮丽景象;夏天,可以和一群要好的朋友爬树抓知了;秋天,可以看到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田里金灿灿的稻谷,风一吹,它们就像穿着金黄色连衣裙的美丽女孩翩翩起舞;冬天,可以欣赏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飘洒下来的样子,还可以同一群小孩推雪人。这一切的一切就像一个个动听的音符将童年串成一首悦耳的歌,在风中飘扬。
我也是和我的外祖父外祖母一起生活。我的外祖父比较严厉,他会很注重礼仪,比如说;和长辈吃饭的时候得让长辈先动筷子,不能乱说话,所谓“食不言,寝不语。”夹菜得夹自己那方不可逾越。但我外祖母是个非常慈祥的人,她会很宠溺我,会接受我许多无理的要求,我也会经常跟外祖母撒娇,时不时爬上她的肩头“骑马”,与外祖父比较我跟外祖母会更亲近。
我的童年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嫉恶如仇,有的只是天真烂漫,它在我心中纯洁就像一片白纸,不允许让任何人玷污。
童年就是这样,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它离开了。只留给我们无限的回忆。我的童年是如此,我想阿廖沙的童年亦是如此。待他人生垂暮时,再回忆起童年,也许是嘴角的一抹释然的笑;也许是浑浊的眼睛里闪动的泪光。不管怎样,童年总是最令人回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