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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

时间: 小龙 读书心得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

  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篇2】

  读完美国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的各个人物都形象鲜明。不管是忠诚的汤姆,还是勇敢的伊丽莎,不管是仁慈的谢尔比一家,还是残暴的雷克,读来都让人觉得栩栩如生。

  最打动我心的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她叫伊娃,是奴隶主克莱尔的女儿。她有一头金色的头发,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她会为奴隶的不幸遭遇伤心落泪,也会为生病的奴隶让出她的小床,供病人休息……更为重要的是,她把奴隶当成自己的朋友对待,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她的善良丝毫不带有任何矫揉造作的成分,正像人类之初善良本性自然地展现出来。她拥抱亲吻黑奴,感动了一身恶习的小黑奴托普西,因为她完全用平等的心对待黑奴。伊娃的父亲克莱尔说:“不管你的道德水平有多高,你的用意有多好,如果不能真正平等地去看待黑人,不能弃除心中隐藏至深的厌恶感,就永远不能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感激。”

  现在宜兴有许多外来民工,路上随处可见,我们学校的每个班里都有几个外地的学生,老师和父母教育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外地人,尤其是那些生活贫苦的外地孩子。我对他们也能做到彬彬有礼,可是看到他们赤着上身浑身冒汗地走过来,总会迅速走开;看到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他们,总会忍不住皱眉;小区里碰到外地的孩子,总是不愿意和他们玩耍……和伊娃相比,是不是没有做到真正平等地看待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从内心深处真正地接受他们、肯定他们?宜兴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难道没有他们的一份心血和汗水吗?

  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不能用肤色、籍贯、地位来区分,愿我们都能像小女孩伊娃那样,用平等的心灵去对待身边的每个人,只有这样,才会得到别人真正的爱。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篇3】

  我有一大书柜的书,最令我收益匪浅的是那本《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是19实世纪美国著名女作家斯陀夫人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在肯塔基州谢尔比的家中,有一位叫汤姆的黑奴。他是一位宗教信仰诚、心地善良的人,所以深得谢尔比家的上上下下的爱戴。可是不幸的事还是降临了这个和谐的家庭。谢尔比经商失败后,被迫把汤姆和使女丽莎抵押给了黑力。不巧却被丽偷听到了,连芫逃跑。她丈夫不堪受另一个东家的欺凌与压迫,乔装逃走了。他们在途中不期而遇,一家三口获得了自由。

  而同样的黑奴,却受不同的待遇。汤姆叔叔被黑力运到南方,救了一个落水幼女伊娃。那姑娘的父亲克莱尔买他为家奴,可不久,克莱尔因劝架而告终人世,汤姆叔叔又被卖给残暴的雷格手里。由于汤姆叔叔个性刚正不阿,不肯屈服于雷格,最终被他活活抽死!

  这样的结局太悲惨了,象汤姆叔叔这么正直的人,竟然死于残暴的雷格的手里。可我也深知,在美国当时的奴隶制度下,汤姆叔叔一定会以悲剧告终。

  看完这本书后,我很愤怒,愤怒美国人为什么要订立奴隶制度,因而害死了那么多的黑奴;愤怒汤姆叔叔为什么那么委曲求全;愤怒为什么黑人要受白人的控制……难道黑人就一定得在白人之下吗?就一定要受白人的欺凌吗?他们为什么不会反抗呢?“黑”与“白”一定要分那么清吗?其实,黑人中也许有许多杰出的人物,如艾滋病的小斗士恩科西,宽仁大义的黑人总统曼德拉……

  虽然美国现在废除了奴隶制度,但白人遇到黑人时,总有一种歧视的眼光,我认为人类应该“种族不分贵贱”。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篇4】

  前几天,我读了斯陀夫人的成名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表示了作者对《黑奴制》的厌倦,并想把《黑奴制》推翻的心理,所以被林肯总统称为“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小妇人”。小说通过对老黑奴汤姆等人物命运的描写,揭露美国南部种植园黑人奴隶制的残暴和黑人的痛苦,赞扬黑人反抗压迫,争取自由的斗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最喜欢的还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和平,一个简单的词语,但是,它对人们很重要!,奴隶要戴很多枷锁,天生的黑色皮肤,好像注定白种对他们的轻视和任意的践踏。他们用铁链穿过黑奴锁骨下方的血肉,无论男女老少。他们的存在在白种人眼里就好像是畜牲。不值一提,他们根本不把黑人当人看,忘了他们是黑人的同类,肆意捕杀,尽情欢乐。我觉得,每个人都有都有自尊与族人的尊严,反抗起来时,无人抵挡。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篇5】

  看到《汤姆叔叔的小屋》那精美的封面,我就情不自禁的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

  小说主要讲了黑奴汤姆常渴望自由,但因为不愿意连累别人,几次放弃了逃跑的机会。最后因拒绝变打其他黑奴,不肯说出逃跑黑奴的下落,受到主人的鞭打,最后遍体鳞伤的离开人间。而另外两个黑奴乔治和伊莉莎夫妇勇敢的与奴隶主作斗争,最后获得了自由。作者利用这部小说表达了自己的理想:解放黑奴,为他们争取自由。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汤姆,他忠诚、善良、能干,为黑奴受了很多磨难。我对她充满了同情,但也感觉很义愤,汤姆的忠诚太盲目,可称之愚忠,明明可以逃走却顾虑重重不行动,面对奴隶主的暴行逆来顺受,不会积极抗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多想帮他做出抉择啊!如果他勇敢一点,积极为自由作斗争,他的命运也就不会与乔治夫妇命运截然不同了吧。

  通过全书,可以看出黑奴们大都向往自由,总是千方百计想挣脱奴隶的牢笼。是啊,谁不爱自由呢?“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们生活在幸福自由的新中国。这是一大批革命先烈前仆后继、浴血奋战争取来的。从孙中山推翻满清建立民国,到毛主席带领共产党建立新中国。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用民主自由的理念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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