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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时间: 小龙 读书心得

然而,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全文,却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我的世界你不懂”的故事。

故事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富裕的证券经纪人,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几岁高龄,跑到法国去画画去了,贫穷、潦倒、疾病,也都没有动摇他画画的决心和热情。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同现实决不妥协的故事,听起来像是鸡汤一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种生命的召唤,按照作者的话说:他也由不得自己。当然,这位梦想的召唤者,一生穷困潦倒,一幅画都没有卖不出去,他也一幅画不想卖,却又如所有的奇迹艺术家一样,在死后名声大噪。听起来像是一个在现世社会得不到认同却在死后能够终于获得荣誉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这个意思。对于画家自己,完全没有想得到现世社会的认可,而对于作者对画家的态度,始终游离在“这真是一个混蛋的人”和“这个人真是个天才的疯子”之间徘徊。 说到底,还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这个画家是多么的混蛋吧。抛弃妻子,没有留下一毛钱给未成年的孩子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妻子,几乎是让他们自生自灭了,而他对自己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句:他们会想到办法的,而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内疚。在穷困潦倒几乎要病死的时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画家因为欣赏他的画而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养病,对此他不仅不表示感激,还勾引了画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欲之后,又将画家的妻子抛弃,直至她为他自杀他都没有丁点儿的遗憾,只是一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事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流落到小岛上,同当地的土著女人结婚生子,当被问及可否与妻子有共同语言时, 他说:她满足了我对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饭生孩子。这要是让女权主义者听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仅没有血性,甚至压根没有人性。

然而,好像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绘画面前都被原谅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为了画画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贱的工作就为了挣的最低的生活费和画画需要的颜料和画布、忍受别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钱并压根没有打算还、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画画,一切都像着了魔一样。除了画画,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兴趣,甚至情欲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点儿的注意力。如果说画画真的是为了将心中的欲望和才情表达出来,那好歹要把这些画出的成果展示给世人看才行。然而在画家看来,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没有想到拿自己的画来换取财产,但是他却着实知道这些画是伟大的,带有一种绝对的在外人看起来却是可笑的自信的认为,这些画是伟大的。也不能说他完全不尽人情,他也会偶尔在别人帮助他的时候,随手扔一副画给他们,同时伴随一句:以后你会用得着的。这种在外人看来盲目无比甚至自大的行为,在日后被证明画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伟大的。如果这个自大的画家不是在死后要求土著妻子将自己最伟大的壁画全部烧毁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混蛋无比而恃才傲物的人,这样我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才的人行为就是怪诞的,那样我真会好受的多。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 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 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军官。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 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篇2

也许这会是一篇“标新立异”的读后感。

我花了数天时间,草草地看了一遍《月亮与六便士》。在读此书之前,我陆续看到过许多读者对此书的夸赞,大家都夸主人公查理斯是一个执着的艺术天才,为了理想可以付出一切的追梦者。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讲述了一位证券经济人——查理斯原本工作稳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两个孩子,可是他在40岁时忽然想去追寻梦想,当一名画家,于是离开了妻儿去巴黎学画画。经过病痛、饥饿等各种折磨,最后画出了惊世之作的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了这个故事,觉得后背一阵发凉。主人公有妻子孩子,为了理想,忽然抛妻弃子,任人怎么劝说也不回去。我的妈妈也是中年开始学画画的,我不敢想像,如果有一天,我的妈妈忽然有了要成为画家的“理想”,然后永远地离开这个家去画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也许她可以成为一名伟大的画家,可我却永远没有妈妈了。主人公想当画家可以理解,可是,能不能拜托他早点去当画家,不要等孩子们都需要父亲的时候,他忽然离家出走去当画家?

查理斯病重时,得到了好朋友施特略夫的帮助,为他治病,给他创造条件画画。可是,查理斯做了什么?他对施特略夫破口大骂,说他是“滑稽的小丑”,还夺走了斯特略夫夫人。最后施特略夫为了成全他们,选择了离开。而查理斯呢?他也选择抛弃施特略夫夫人,导致施特略夫夫人自杀,他依然无动于衷。看到这里,我真想找一根大棍子,把这个长着长长的红胡须的、满口“去他妈的”的冷血家伙给狠狠地揍一顿。

后来,他在荒岛上得了麻风病,双目失明……我觉得:活该!

我真的非常不认同这本书。诚然,我敬佩为了理想而努力的勇士,例如居里夫人为了心爱的科研事业呕心沥血,却从未不管不顾自己的孩子;文天祥为了民族大义,牺牲了自己妻儿的自由,却着实让人敬佩。查理斯呢?我只觉得他是一个自私、冷酷、绝情的家伙!

让喜欢他的人为他唱赞歌吧,我只想对他翻一个白眼,再吐一口唾沫,恶狠狠地说一句:“呸!人渣!”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篇3

我喜欢买书,喜欢买有眼缘的书,喜欢书名好听的书。这本《月亮与六便士》就是我一眼相中的,毛姆的大名听闻已久,却未曾翻阅过一二,是正好看到了译文出版社出的一套精装版,封面相当别致。但真正买下它,最大的原因却是这个名字。

月亮与六便士,戏剧般的冲突感,典型的英国式幽默,人们总是在追逐着皓洁的月光,赞美它,热爱它,却总是忽略了黯淡的光线下,那一枚六便士。矛盾的对立,孩子般纯真的暗喻。

开篇毛姆煞有其事地为主人公查理斯立传,列举其各张名画,极尽称颂之词,我不禁觉得好笑,看过了梵高等人的传记,我倒想看看,这据说以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小说独树一帜在何处。

熟料,故事一幕起,百转千回,唏嘘叹呃。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做了一件最不英国的事。抛妻弃子,放弃稳定的工作与和睦的家庭,只身一人来到法国,只为了画画。

为此,他在病榻中生死徘徊;为此,他几乎不能吃上一顿饱饭;为此,从伦敦到巴黎,从巴黎到马赛,最后自我放逐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太平洋小岛上。

正如书中所说,他很像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不知道他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槃。如同所有在身前穷困潦倒、身后大红大紫的艺术家们的经历似乎如出一辙,又是那样迥然不同。

他的身边围绕着许多矛盾而又典型的人们。巧妙的利用查理斯出走为噱头,最终名利双收的妻子;将查理斯奉为天才甚至放弃了对他间接害死妻子的仇恨的好友;有着属于自己的秘密却坦然相交的船长。

他本身也是充满着矛盾却又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他似乎厌恶爱情,却最终与一个非洲女子爱塔生死相依;他从不对别人的帮助与赞美感到任何的感激,却可以将挚爱的画随意赠送;他用失明的双目创造了可能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伊甸园,却总终与重病的他一起付之一炬。

生命的长短与艺术的隽永相比是如此的不值一提,他本就不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但他却将所有的热情与专注倾泻于画布之上,用最简单的线条,用原始的笔触,描摹他梦想中的世界。他从来都不曾回过头去看自己走过的路,他甚至不愿去翻动完成的画作。对于他而言,这一页翻过就是翻过了,没有什么遗憾,也无需遗憾。

既然是心灵的召唤,那必定是自己的热爱。

有多少人耽于安逸而扼杀了心灵的萌芽?又有几人能正视?即使是面对自己羞于启齿的欲望,他也坦承的果断洒然。这样一个不世之天才,在浊世走了一遭,留下的却是一脉清流。

那一天,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那一月,转动所有的转经筒,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这般的虔诚,仓央嘉措是为了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子。

那查理斯呢?浮躁的社交圈中,是怎样的热忱,是怎样的指引,叫他踏上了这条路?自此不曾停止?

也许只是那一日月光正好,口袋中整好有一枚六便士罢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篇4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 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篇5

当满地都是六便士时,你是否有勇气抬头望向月亮?

——题记

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里说:“金子,贵重的,闪光的,黄澄澄金子,不,是神哟,我不是徒然向他祈祷,它足以使黑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邪恶变成善良,衰老变成年少,怯懦变成英勇,卑贱变成崇高。”但是满地六便士时,多少人愿抬头仰望月亮?

查尔斯·特里克夫是一位成功的证券商人,结婚八年后,他突然选择抛弃家庭来巴黎学习绘画,只为追慕心中的梦想。当查尔斯数十年回到家后,面对生活的琐碎,心中是否有那么多时刻想要逃离?是否他也迷茫?眼前的人事那些点滴是真正属于自己?他在做的是那个想要的自我,还是别人眼中的自我。而他的人生到底是活着该活着的样子,还是他自己认为的样子?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斯特里克兰一般的选择时刻,都会在看似安排好的生活里感到惶惑。是否应该放弃眼前的苟且,去寻找诗与远方?安稳是平庸的最大诱惑,是让我们缩手缩脚的关键点。我们害怕赢家通吃,自己落的一无所有。我们愿意屈从眼前的苟且,放弃诗与远方的田野。不是我们不想,只是我们不敢。有多少人拥有非凡的品质,肯在生命的道路上赌一把?斯特里克兰就是其中之一,生意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心中追寻艺术之梦才是他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自认为自己对于他人是多么的不可或缺,其实更多时候不就是想证明自己的存在。当斯特里克兰离开后,他的妻子经历了短暂的痛苦,确认他不会再回来时,便理所当然地背起了家庭的责任,按部就班的生活,似乎他从未存在过。最初的感觉没有错,她只是需要一个角色,以至于他是谁并不重要,只要能满足她的一切虚荣即可。甚至即使没有也不重要,她还可能收获同情,生活安然无恙。

我们用尽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认清生活同时还能热爱英雄主义算不算平凡?放弃一切,选择浪漫主义的方式,却终无所获算不算平凡?像商人一样致死寻找自我而不被世人理解算不算平凡?斯特里克兰想逃离的并不是婚姻和家庭,只是身边人企图的控制、摆布和要求,以及对世俗的标准和界限的摆脱。它需要一个家庭,一个女人,但前提是他必须先是他自己。

正如毛姆所说,你不是成为你想成为的人,而是成为你不得不成为的人。我们很多时候成为了不得不成为的人。可是在此之中或之后,如果还有某个时刻你的心在思考自我,追寻自我,那么,当你想要捡起六便士时,也顺便抬起头看看月亮吧。

也许看着看着,它就在你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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