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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名著英文读后感

时间: 小龙 读书心得

美国文学名著英文读后感篇1

今天,终于把呼啸山庄看完了。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希思克利夫,面对失去了这种圣洁的不幸,他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希思克利夫和凯瑟琳爱情,不够甜美,不够浪漫,但却是那样深刻,那样催人泪下。我最喜欢其中的几段话,于是就摘抄了下来:

“我爱他脚下的土地,他头上的天空,我爱他碰过的一切东西,他说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表情,他的一举一动,爱他的个人,爱他的一切。”

这段话是当凯瑟琳?肖恩被恩太太问及为什么要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时的表白,虽然我知道凯瑟琳爱埃德加远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是她的话还是令我感动。也许她这样的表白大概是说给希思克利夫的听的吧!

“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即使别的一切全部消亡了,只要他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而要是别的一切都留下来,只要他给毁灭了,那个世界就成了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再像是他的一部分了。我对林敦的爱,就像林中的树叶。我很清楚,当冬天使树叶发生变化时,时光也会使叶子发生变化。而我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它虽然给你的欢乐看起来很少,可是必不可少。”

这是凯瑟琳对恩太太说她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时的表述,多么深刻!她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他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她,可是他们却不能够在一起,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唯一令我欣慰的是,小凯瑟琳和哈里顿最终走到了一起,也算是一种补偿吧!以致于热衷于复仇的希思克利夫最终放下了举了20多年的手。在他生命快要终结的时候,他这样说:

“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

真正的爱情总是这么具有感染力,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美国文学名著英文读后感篇2

爱情从来都没有错,可是不顾一切地相爱,往往会伤害他人,伤害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只是爱情的代价,有时失去的不只是亲人朋友,还有生命。当相爱只能用死亡来成全,悲壮到近乎疯狂的爱,犹如灿烂的烟花。

对于大多数人,一生中不止会出现一个人,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年轻时候轰轰烈烈的相爱,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退,这是残忍的现实。婚姻之于爱情到底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而答案不是每个人都确定,因为一切都在变,人的思想也会因为变化而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当平淡的生活失去了色彩,平稳跳动的心久违了激情的光临,早已忘记了怦然心动是如何的美妙,此时,另一个人的出现给了这些逝去的事物一个重生的机会,年轻时的感觉突然而至,而且愈加强烈,这是爱情再一次降临,让人兴奋不已。人到中年,更加懂得了爱情的真谛,因此这样的爱情该是如何的让人难以自拔,让人忘乎所以。

终于这张爱情的网将两人紧紧捆住,他们互相依偎,寻找温暖。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了,时间和空间也不可以。人在爱着的时候总是盲目的,以为在彼此怀里就能脱离开现实世界,而对方就是全部。人们不会相信自己那时有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在爱情的世界里奔跑呼喊,乐此不疲。人们更不会想到,那种强大的力量会有用光的一天。

平静的生活已经完全打破,家庭、婚姻背离了原来的轨道,失去了控制。无论是眼泪还是恐惧,都解决不了问题,因为连时间都束手无策。美满幸福的结局只停留在童话里,现实是无情的。漂泊的爱情找不到立足点,只能在空中飘飘荡荡,没有归宿。归宿,其实有的,现实世界承受不了这份沉重,于是把它交给死亡。

死是一件那么简单又困难的事情,终于,死亡让两个人以爱情的名义紧紧拥抱在了一起。而这份代价过于昂贵,爱情化身毒物,消亡的不仅仅是生命,爱的火焰也渐渐熄灭。

在脸周围消融的雪,还有那个恐怖的爱情故事,都是有阴谋的,黑色的如同头顶忽然飞过的乌鸦。而我们又是如何地后知后觉,过分浓烈的爱情成了杯中之鸩,我们却欢笑痛饮。

美国文学名著英文读后感篇3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美国文学名著英文读后感篇4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_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_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美国文学名著英文读后感篇5

《蝇王》是一本以孩子为主角的书,但却不是一本通常意义上的儿童文学,这是一本写给大人看的书,荒岛上的儿童世界只是现实生活中成人世界的一个缩影。故事的背景设定在遥远的未来世界,在一场战争中,当疏散儿童的一架飞机途经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时,找到了袭击。飞机坠毁了,大人们都在这次空难中不幸遇难,唯有一飞机的孩子侥幸生存。

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孩子们开始了在岛上的冒险生活,这看似平静的开局没有延续。故事的一路发展出乎了所有读者的预料,读者被故事的情节所震惊也被故事所揭示的人性面貌而震惊。

岛上的孩子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十二岁的英国海军司令的儿子——拉夫尔,有着一头耀眼金发的他举止优雅、自信乐观。初至荒岛,半长大的他为脱离了大人的管制获得自而欣喜若狂,与此同时面对大批比自己小的孩子,他吹响了海螺,成为了这群孩子的领袖。延续着文明社会的秩序,孩子们以自己对于民主的解,建立起一系列的规则秩序,开始了短暂的和平相处。

然而随着唱诗班在杰克的带领下一次次和野兽进行血腥地厮杀并获得胜利之后,原本不属于这个年纪孩子的劣性本能开始膨胀。人类千年积累下来的社会文明不禁推敲,在数次打猎之后就开始丧失,小岛上的和平也在渐渐被打乱。人类千年的文明可以在瞬间崩溃,因为在它里面,是千年不变的人性。

“海螺”和“蝇王”是文章当中两个相对的意象。海螺能将所有的人汇集到一起。海螺被作为一种文明的象征,出于对吹响海螺人的崇拜,拉尔夫被选为头头,并制定了一个规则,只有持海螺的人才能发言。也许规则在短时间内能够得以执行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刚从文明世界出来的孩子,惩罚的恐惧还在迫使他们遵守。然而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蝇王”的神秘出现打破了平静。“蝇王”即苍蝇之王,源于希伯莱语Baalebb,在《圣经》中“Baal”被当作“万恶之首”,在英语中,“蝇王”是污秽物之王,也是丑恶灵魂的同义词。蝇王似乎只是一个模糊的象征,那么蝇王究竟是何物?

怀着这个好奇继续阅读,我们发现有一个人也像我们一般在探究这个问题。他是“西蒙”。当感到恐惧的孩子们为“野兽”的事情争论不休的时候,西蒙这个“瘦小却挺有精神”的小孩发现了所谓“野兽大概就是我们自己”的真,却遭到了众人的'唾骂。为了弄清“野兽”的真相,他决定到山顶看个究竟,在中途休息时偶见被当做贡品的爬满苍蝇的野猪头。神情恍惚中,西蒙仿佛看见一个硕大的苍蝇之王对他说明了“野兽”作为人性的一部分,并预言了他会被众人杀死的下场。到了山顶,西蒙发现大家所畏惧的“野兽”其实是一个飞行员的尸体,于是不顾虚弱的身体下山去告诉大家,却被众人误认为是“野兽”而杀害。

孩子们杀死了唯一一个了解真相的人,西蒙之死也是真之死。对西蒙的谋杀,是孩子们内心“恶”膨胀的必然结果,标志着他们道德良知的毁灭。在他们看来,蛇、水中怪兽、空中来的怪兽,甚至他们追逐的野猪,都是“野兽”,他们甚至把已经变得邪恶了的目光投射到西蒙身上,把他也看作是野兽,所以他们毫不顾忌地将西蒙杀死而不感到任何良心的不安。人性的堕落和独立人格的丧失使这群孩子经受了最为深重的打击,野兽“的预言得到了证明。接下去的发展就更像是一部恐怖电影。暴力犹如细菌传染一般在孩子们间蔓延。

随着打猎的进行,杰克带领猎人们跳舞并重复单调的歌词、无法停止的狂欢、西蒙被杀后孩子们集体的舞蹈,都像是宗教早期的萌生。人在无法改变的环境中,产生本能的恐惧,从而祈求通过对动物以及未知事物的崇拜来祈求自身的平安。

哲学家告诉我们,人性在本来不可分的意义上统合以下三重属性。即:人性第一层:生物性,偏于恶;人性第二层:社会性,善恶兼而有之;人性第三层:精神性,偏于善。这篇小说也被很多读者认为是在崇尚”性本恶“的论,开始在我看来不过是告诉人们适者生存的规则罢了。打猎、吃肉不过是人们生存下去的一种本能追求。

在一个更黑暗的时期到来之前,拉尔夫终于还是盼来了救援的船只。”文明“终于的再次到来无疑是对小岛上”野蛮“文化的一次冲击,”希望“再次降临。文明的进化亦或是退化,也许只是根据环境相对而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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