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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

时间: 小龙 读书心得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篇2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很神奇。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篇3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在做加法,一个个身份,一个个角色,不停地往身上加,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将你困在生活这个大牢笼里,挣脱不得。思特里克兰德却在做减法。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了。

总有这样一个朋友: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也多半无趣无味——形象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近似于一杯白开水的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我觉得这件事情要是放到现实生活里,他没准儿就会被冠以疯子的称呼,但确实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疯了,疯的不轻啊。但是我觉得是生活中缺少这样的人,才会被人们视作怪物,文中的“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对话中说,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做的话,地球就不要转了。但是正如思特里克兰德说的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就算敢想,却是不敢做的。因为愧疚,内心的愧疚,对于家庭的愧疚、社会责任的愧疚;因为害怕,害怕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形象会以怎样的言语传到陌生人的耳朵里、害怕自己会变得穷困潦倒,成为众人的笑柄,害怕失去,失去现在已经得到的一切。

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抛开自己已经拥有的身份、地位,离开了自己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如果到这里,你以为作者是要说一个追寻梦想,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成功的励志故事的话,那就忽略了主人公的年龄了,他不是20出头的小伙子,是40岁!环顾四周,40岁的人们在做些什么呢?我不了解。中年的人们要么依旧碌碌无为,但是谁也说不准之后会变成怎么样;要么已经攀上事业的高峰,谁又肯放下塞到嘴边的肉呢?说到底是名利在作祟,让人们畏惧不敢向前走的是已经得到的名利。

文中写中年追梦的不只思特里克兰德一人,还有那位老医生,在快要进入事业的高峰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去到小岛上当个小医生,很不多人不理解,更多的人说他的了精神病。他没疯,他只是跟着心走,追逐梦想。这里的梦想不是别人说的梦想,而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恶的又是可恨的。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但他们又很无辜,因为他们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们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们做了一般人不敢做的事,多少人在死前后悔,要是自己也迈出了当时想跨出去的那一步,之后的人生会有怎样的不同?如果说他们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们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诱惑,多么妖艳,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处在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之中。但是思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大众。

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都闪闪发亮,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满地都是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不敢说我看懂了这本书,但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不论是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都没有什么不对。

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篇4

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国外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篇5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裸体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 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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