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小说读后感
至于艺术成就,毋庸置疑,大仲马不愧是一位编织故事的能手,不愧是一位高超的语言艺术大师。和《基督山伯爵》一样,《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构织故事情节独具匠心,刻划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各自性格勾画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世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上述人物性格的勾勒,经常将其置于各种不同的决斗场景,使他们那具有中世纪史诗中骑士剑客的传奇色彩表现得更加丰满,因为当时法国及欧洲的绅士阶层,决斗是司空见惯的。大仲马的一生就有过十三次决斗。早在四岁那年,刚办完父亲的丧事第二天,大仲马就抱起两支大枪,悄悄爬上楼顶,要同上帝一决高低。当他母亲责骂时他回答说:“我要到天国去,我要和上帝决斗,要把上帝干掉……因为上帝杀死了我爸爸!”
法国作家大仲马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之一,《三剑客》读后感。他的小说代表作《三剑客》(又名《三个火枪手》),讲述的是国王路易十三统治时期朝廷宫闱错综复杂的斗争。这是一部历史题材小说,全书以十七世纪法国路易十三时期历史为背景,描写了那个时代王权与教会之间的明争暗斗的矛盾,以及这种矛盾下的法国朝廷宫闱中复杂的政治生态环境。
书中主人公达德尼昂,是一个富有想和激情的外籍青年,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他背负着父亲的嘱托,千里迢迢只身来到巴黎,寻找父亲昔日的朋友——火枪营长特雷维尔,一心想在特雷维尔摩下服务王室的安保工作。他英俊、有胆略,好斗不服输;他豪气,有仁义,忠诚于爱情。认准了的事物一头走到黑决不回头。在与被巴黎社会称作“三剑客”的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三人的交往中,达德尼昂得到三剑客的信任,与三剑客成了生死与共的兄弟,读后感《《三剑客》读后感》。他们同甘共苦,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同去友人家蹲饭吃;面对红衣主教的杀戮威胁,他们生死相依,共同去完成安娜王后的信件护送。
小说中另外一段重要情节,即米莱迪奉黎舍留密令赴伦敦从白金汉身上窃得两颗钻石坠饰,红衣主教遂以此为把柄要挟王后,达德尼昂得到三位伙伴相助,历尽艰险抵达伦敦面见白金公爵,取回仿造的钻研坠饰,挫败黎舍留的计谋。米莱迪是巴士底狱一名身上烙印了的女囚犯,她美丽、聪明能干而又狡猾,王室的政治宿敌红衣主教利用她作为间谍,以达到离间国王与王后的目的。这一情节是该书所叙故事内容的一条主线,《三剑客》的故事就是围绕这条主线而铺开的。
让我值得深思的是:那时的法国为什么教会能够与朝廷抗衡?参考历史,虽然那时候的欧洲发生过教会之间的战争,但像法国红衣主教有自己的武装势力,敢与国王的权势抗衡,国王在主教面前还有点唯唯诺诺,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到底是西方国家的普通现象还是特殊范例?这种现象与中国的皇权是无可比拟的,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历史有相同也有各自的不同点”吧。中国的历史,无论哪个朝代,哪个帝王时期,宗教和教会都必须尊重皇权。换句话说,在中国,皇室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然而,他们的宗教与教会,有时可以强加在王权之上。比如此书中所描述的红衣主教;再比如现在的伊朗——权力领袖是教会的哈梅内伊而不是总统内贾德。中国历也曾有过教会起义,如红巾军、白莲教起义等,但都被朝廷镇压下去。在中国,宗教与教会不可能与皇权平起平坐。
弄清这一点算是读此书的收获。余则也就没有更多的留念了!
此书虽然在描写主人公达德尼昂与三剑客这几个主要人物上性格鲜明、情节生动,读来栩栩如生,深受青年朋友们的热衷。血气方刚的人正是需要这种激励!但对于有阅历的人来说,因此书终归是写宫廷的、写历史的,其现实意义除了仁义之外,再没有可以引起共鸣的地方。就如我们的《清宫秘史》。一本书如果失去了在读者心中产生共鸣感,那当然会丧失读者读下去的兴趣。里面的侠肝义胆之英勇打斗情节,可能够激起青少年的兴奋,但对早已历经世事、看破人间的老年人来说,实在是缺少可聊以欣慰的东西。读此书另一点收获就算是见识大仲马的笔调吧。
在一个野外,中间有一个湖,周围都是花草树木。在这个湖上面,出先了蓝色光体,三个少年从里面出来,“扑通”他们掉进了湖里。他们游啊游,终于游到了岸上,他们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
杨歌眉毛耸拉着,像两条垂死的黄瓜,浑身有气无力的:“这是哪儿?”白雪也刚醒过来:“跟据这一大片花草树木的形状来说,我们大概来到了离我们世界有2。5亿世纪的侏罗纪恐龙时代。”刚醒过来的张小开听了这句话,又晕了过去。“小开,小开!”杨歌和白雪大叫。
张小开醒了过来:“这个地方真的是侏罗纪恐龙时代吗?”
杨歌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来:“白雪是生物委员,不会错的。”张小开说:“那也不一定啊。”白雪生气了,她眼睛瞪的老大,卷起袖子,指着上空:“你看,天空上有翼龙,怎么会有错?”
张小开向天空望,差一点晕倒。杨歌好了一些:“好了,好了,你们别吵了,我的超能力现在很弱,打开不了时空隧道,我们还是找一找回家的路吧。”
“走吧。”白雪和张小开也从地上爬起来,他们走了一阵子,突然,他们听到前面传来“轰隆隆”的响声,前面卷起了沙子,杨歌、白雪、张小开隐隐约约看见了一大群的
三角龙,三角龙一个个的从杨歌他们头上跨过,白雪和张小开回头望:“它们干嘛跑?”杨歌冷冰冰的说了一句:“那些三角龙是逃命的。”白雪和张小开回过头:“什么意思?”“啊!”白雪大叫,原来,他们就站在霸王龙的脚下……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我,我为什么不能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有人说,大仲马的作品是小说化的历史,也有人说是历史化的小说。还有些评论家说大仲马不过是将史实化为衬底的色布,要把他的幻想绣上去,于是有时漏了光,就映出了历史底色的纹痕来。其实,不管是小说化的历史,还是历史化的小说,也不管绣上幻想的衬布是否漏光,这都不是评论这部作品的本质,就如文人墨客中,有的专长言情小说,有的谙熟人物传记,有的精于随笔散文一样,大仲马则拿手通俗历史小说,并且在通俗历史小说这块园地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法国还是在全世界,无论在数量上或是质量上,他无疑是首屈一指且又无人与之匹敌的高手。这一评价也是举世公的。
有些作品被推向社会,只不过是有文字记载的过眼云烟,在人们的心目中没有留下一丝回味的痕迹,时隔不久,便被抛进历史的垃圾或被打进历史的冷宫。而大仲马的《三剑客》和他的另一部世界名著《基督山伯爵》一样,已被世界各国译成多种文字。一个多世纪以来,尽管人事沧桑,星移斗转,该书始终风靡于世,烩炙人口,一直久畅不衰,成了一部受世人推崇的世界文学名著。这就说明,这部著作成功地经受了社会的检验,得到了包括法国在内的世界读者的一致认可,经受了历史的检验。这个评价又是举世公认的。大仲马生活的年代,正是法国保皇派和共和派激烈斗争的多事之秋,他在政治上倾向资产阶级,主张共和,反对查十世,反对波旁王朝的复辟。反映这种思想倾向的他的第一部浪漫戏剧《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在《三剑客》问世十多年前就已大获成功。一八二八年二月十一日第一次公演时,共和派和保皇派均有人出席,剧场坐无虚席,雨果和奥尔良公爵夫妇也光临观赏,结果在共和派获得压倒性胜利的气氛中降下了帷幕。因此,大仲马主张共和这种基本的进步政治倾向,不能不在他以后的创作中反映出来,不能不成为他策划通俗历史小说的基本格调,当然也不能不是贯串《三剑客》的一根思想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