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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100字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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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书笔记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读书笔记100字高一要怎么写?接下来给大家带来读书笔记100字高一,方便大家学习。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1

生活就是一部很长的故事,有喜,有怒,也有离合,却没有大气的导演,也没有的编剧,就像你永远把握不了命运的航行,控制不了剧情的发展;却时而要被无谓的琐事所缠绕,包括母亲的唠叨与期望。或许,这些琐碎更像断了线的珠子,唯有母亲的双手将其穿起,穷尽一生,装扮你美丽的嫁衣,还以世人……

对于母亲的往事,我们多半是不去理会的。偶尔碰巧当她和旁人谈及于此,我便会放下手中的工作侧耳倾听,分享她久违的欢乐,时而高扬,时而阴郁,更多的感动之中包杂着些许无奈。

时光飞逝,鬓发渐白。也许真如邓肯所说,“母爱是多么强烈、自私,狂烈地占据着我们整个心灵的感情”。君,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从小在母亲期望的困扰中成长、挣扎、释放、反抗。在这些所谓的哀怨之下,掩盖的是未知、迷茫、陌生。希望,让彼此间的距离疏远,她也无法及时体会到母亲心里附加的伤痛。在卑劣的环境下,每个人都是一只鸭子,她们渴望自由、独立、尊严,渴望成为一只无拘无束的白天鹅,过着属于自己的,拥有自我灵魂的生活。在现实中,所有的苦难倘若化为一场战争,那么女人的选择只有离开。也许母亲恨的不是女儿的平庸,而是自己曾经对生命的放弃,对两个孩子希望的放弃。

是的,母亲最后成为了一只天鹅,拥有了自己向往的生活,而那根仅留在箱底的天鹅毛,至死也没敢送给女儿,她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

当爱已无声的时候,我们还能错过什么?打个电话,送个平安,说声妈妈,我爱你!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2

每位父亲、母亲都有对自己孩子的一套教育方法和期望,然而并非所有子女都能体会到父母的苦心与期盼。读《傅雷家书》,我感受到父亲对孩子的另一番教诲。品读一封封家书,正如聆听傅雷先生父子一次次温馨的对话。

傅雷先生是我国的文学翻译家和文学评论家,并且对中外的文学、音乐等艺术均有涉猎。然而,他对爱子傅聪的教育却没有要求其博学多才,仅仅让其在音乐上深造。因为傅雷先生深刻懂得,要在一个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兼之学海无涯,凭借一颗赤子之心,才能不断开拓出新的天地。

同时,傅雷先生更注重塑造爱子的人格。他在一封家书中教育儿子道:“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3

《我与地坛》,让我第一次陷入了对文章字字句句的思索中;也让我第一次亲身感受到:朴实无华的文章也可以感人至深。我感动于史铁生十五年来摇着轮椅的思索,关于地坛、母亲、人生的思索;更感动于他对于生命的感恩,尽管在常人看来,他的经历异常坎坷。无疑,对于地坛,史铁生怀抱感恩之心。

地坛——废弃的古园,荒芜冷落,总会给人沉重压抑之感;而于史铁生眼里,“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以至于他在迷惘时总爱摇着轮椅到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看书也好,胡思乱想也罢,他着实在地坛里“耗”过了十五个春夏秋冬,每一棵树下、每一块草地都有他的车轮印。小路、石凳、大钟,无生命的景物于他而言都显得弥足珍贵;相恋的情侣、爱唱的小伙、漂亮的小姑娘……地坛里的陌生人都值得他大篇幅地描述。地坛历经四百年的沧桑终于等到了史铁生十五年的依赖,是她给了史铁生感悟人生的机遇,让他找到了眷恋世界的理由。

正如史铁生自己所说:“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无疑,对于母亲,史铁生怀抱感恩之心。他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然而,“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儿子整天到地坛里“胡思乱想”,母亲只能安慰自己道:“去那儿看书也挺好”;她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地等待,等到的却常是儿子雷霆般的怒火;明明不确信儿子是否会走上幸福的道路,却必须装出幸福的笑颜。

终于,史铁生也明白了母亲的苦衷,想要和母亲分享成功的喜悦,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教会了儿子如何坚强地活下去,自己却熬不住了。于是,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史铁生坚持创作,以此让母亲为自己骄傲,也以此感谢母亲追逐车辙的脚印。从母亲的十月怀胎,到我们呱呱坠地、蹒跚学步、咿呀学语……母亲为我们倾注了太多无条件的爱,而笑着活下去,会是我们给母亲的最好的回报——从这个角度看,史铁生已用最好的方式表达了对母亲的感恩之情。无疑,对于人生,史铁生怀抱感恩之心。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4

这部游记体小说,是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名垂世界文学史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才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

在当中有“宫廷游戏”和“语言的妙用”两小节,我最为喜欢。

在“宫廷游戏”那些正在候补朝廷中的重要官职和希望得到皇帝宠幸的人才来表演这种技艺。举行这种游戏时往往发生致命的意外事件。“我”亲眼看见三个候补人员跌断了胳膊和腿。还有一种游戏是在特别重大的节日专门表演给皇帝皇后和首相看的。皇帝把三根六英尺长的丝线放在桌上。两根蓝的一根红的还有一根绿的。他们在一个与地面平行的棍子上面或下面挑来爬去。第一名是蓝丝线,第二名是红丝线,第三名是绿丝线,他们把这些丝线缠两道在腰间。

本章与格列佛所描述的利立浦特小人国的游戏,利立浦特用比赛绳技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候选人中必须冒着跌断脖子的危险来表演绳技,以达到爬上去的目的。爬上去以后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就可想而知了。朝廷官员也时常奉命在皇帝面前表演,按照技术高低获得各种丝线,小人国里的官员腰上几乎没有不缠丝线的。这只能说明他们全是奸佞献媚的小人。

斯威夫特借此抨击了英国宫廷和大臣们的旨聩无能,无情地讽刺了高管厚爵获得者们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

在“语言的妙用”中作者本来是反对设计家废除口语,以物示意的办法的,但是,他却一愤慨的心情谈到了妇女怎样和俗人文育联合起来反对取消日常的语言。他分明是在批评英国的殖民统治政策,却偏偏要声明这和大不列颠民族无关。作者巧妙地用反语进行讽刺,是读者能更深刻地体味到作者的本意。

作品的主人公格列佛是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与鲁滨逊不同的是,格列佛每漂流到一个地方,必然去认识那里的社会,种种形式的政治生活。

《格列佛游记》比较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虚构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作品熔现实与幻想于一炉,将两者进行对比,用虚实的反差来完善讽刺的艺术效果,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5

寒假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它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林英子通过童稚的双眼所看到的世界和对童年往事的回忆。反映了作者对于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英子的童年是彩色的,也是灰色的。有冬日温暖的阳光和那缓缓的骆驼队。住在城南小胡同的英子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女人、遍体鳞伤的好伙伴妞儿、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爱穿衣打扮,性格耿直的兰姨娘。还有樱子所向往的大海。这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让人难忘。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在北京城南的小胡同里结识了常常在胡同里寻找孩子的“疯”女人秀贞,俩人还成为了朋友,在慢慢相处之后,英子知道了秀贞的过往。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恩康暗中相爱,后来恩康回了老家,就在也没有回来,但秀贞已有身孕,最后秀贞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但家人却偷偷将孩子送到了城墙根脚下,从此不知去向。英子十分同情秀贞的遭遇,决定一起帮秀贞找小桂子。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脖颈后有块青记,这也是秀贞和英子说过唯一认出小桂子的方法。英子急忙带妞儿去找秀贞,母女相认,她们母女俩决定坐上火车去寻找小桂子的爸爸。但就在赶火车时母女俩却惨死在了车轮下。就这样英子同时失去了两个朋友,英子过于伤心高烧不退,昏迷了十天,差点失去性命。后来英子一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英子又认识了一个少年,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也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少年被警察带走,英子非常难过,英子认定他是她的朋友,但却失去了他。直到兰姨娘的到来,给英子和英子妈妈带来了许多欢乐。但英子爸爸不喜欢兰姨娘。于是英子做起了红娘,给兰姨娘和德先生牵起了红线,最终兰姨娘和德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宋妈是英子的奶妈,儿子淹死了,女儿被送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丈夫把她也接走了,英子很难过。身边的朋友都相继离她而去,在她的童年里,尝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直到英子十二岁那年,爸爸因肺病去世,她没有感到伤心难过,真正让英子体会到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那时的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英子的童年时光也结束了,英子是一个聪明善良,活泼开朗,她的世界是单纯的,也是最可贵的。

每个人只能经历一次童年,我们要珍视现在的美好时光,做一个善良,勇敢的好少年。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6

半个世纪以前,在这个地区,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住在一个单元里。婚姻基本上不会改变。从小到大,他可能一直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人们担心的可能是生活的可能性和选择太小。

但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的痛苦不是我们没有选择,而是我们有太多的选择。这是一个混乱昌盛的时代。

我们无法控制外部世界。我们只能让内心的选择变得更强大。当我们知道如何选择,那些烦恼就会消失。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有识之士不糊涂”。

什么是“勇者无畏”?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当你足够勇敢、足够开放的时候,你就有了前进的力量,自然你就不再害怕了。

一个真正的绅士已经获得了内在的仁慈、知识和勇气,从而减少了忧虑、困惑和恐惧。

孔子说我不能做这三件事。子贡说:“孔子是自学成才的。”你不是在说你自己。

你看,孔子告诉我们,生活的标准不是去责备外面的世界,而是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责备”内心。

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在要求越严格,他就会对别人越好。今天,我们总是说,一个人应该是善良的,善良不是口袋,但他能够容忍和同情别人的许多错误,能够站在别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

因此,只有真正的绅士才能做到“不抱怨上帝,没有特别的人”,既不抱怨上帝没有给我机会,也不抱怨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

心中没有“烦恼”、“困惑”、“恐惧”,自然就减少了对外界的抱怨和批评,从而提高了把握幸福的能力。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掌握幸福的能力。

孔子说:“古代的学者是自己的,而今天的学者是人。”(《论语》)古代人们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而现代人学习是为了炫耀和取悦他人。

真正尊重学习的人,是为了建设人类的灵魂而学习。从书本中学习,从社会中学习,从小学到老年,无非是学习一种掌握幸福的能力。

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有教养、忠诚的公民,然后安定下来,学习的目的就是完成这样一种自我角色的确立和提升。

什么是“为人民学习”?

它是把所学到的知识作为工具,作为技能,为自己谋福利而寻求事业。

孔子曾直截了当地对他的学生子夏说:“女人是君子,是儒学,但她们不是小儒学。”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提高自己的修养,不要总是想着眼前的一点点私利。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7

前不久,我拜读了英国小说家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主人公那传奇般的生活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部小说讲述了鲁滨逊放弃安逸的生活,先后四次出海冒险的经历。最扣人心弦的是他第四次出海,船在赤道附近遭遇了风暴,除了鲁滨逊之外,其他的同行者全都葬身大海。独自一人流落到荒岛的鲁滨逊,他凭借着自己那无比顽强的毅力和那永不言弃的精神,在绝望岛上坚强地活了下来,建城堡,种粮食,烧陶器,养山羊……打造了他自己20年的传奇人生。

看完了整个故事,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刚刚流落荒岛的时候,鲁滨逊他也曾痛苦过,绝望过,从他将荒岛命名为“绝望岛”就可以知道这一点。但是他很快就从痛苦和绝望中走了出来,生的欲望激励着他奋勇向前。因为他知道,一切的困难和磨难都只是暂时的,精彩,就在不远的前方。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他越活越精彩,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够在20年之后得以重返故乡。

盖上书本,我不由得感慨万千。再想想我自己,我心中暗自羞愧。记得那是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一家和叔叔婶婶他们等几个家庭一起出外旅游。那里有一条玻璃栈道吸引了无数的游客,我们也慕名前往。那栈道嵌在崖壁之上。天生恐高的我一站到上面,顿时就头昏目眩,刚走出三两步,我就有一种要往下坠落的感觉。叔叔婶婶他们一直在鼓励着我往前看,不要紧盯着自己的脚底下。我努力地抬起头来,刚又往前迈出几步,一只飞鸟从旁边飞过,我吓得连忙冲回了起点,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迈上一步了。爸爸妈妈放心不下我,就只好留下来陪我了。叔叔他们带着我那刚刚上幼儿园的小堂弟继续往前。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堂弟将他的手机递给了我。看着里面那些绝美的照片,我的心中空有羡慕之情。我的堂弟似笑非笑地对我说:“要不,回去之后,我将你的照片也P到里面吧,怎么样?”这句话真让我羞愧难当。

现在想想,要是我当时也能够像鲁滨逊一样,多一点坚持,多几分勇敢,我就一定能够战胜心中的恐惧,就一定能够在那绝美的图画当中也留下自己的身影。

是啊,只要你够勇敢,只要你够坚强,精彩,就在不远的前方!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8

《城南旧事》叙述了小姑娘林英子从6到13岁的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发生的五个故事: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在胡同里的疯女孩秀贞是英子的第一个朋友。秀贞原来与一位大学生相爱私定终身,可后来大学生回到了老家,就再也没有回来。而秀贞生下的小桂子被家人扔到了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知道后,便答应秀贞帮忙找她的女儿。后来在一次听到小桂子和秀贞说的经历一模一样后,便让小桂子给她看脖子后面,果然有一块青色的胎记。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女儿,秀贞精心打扮了小桂子,就带着她去寻找小桂子的父亲。不料被火车扎死,而英子在回家后变的心神不足,于是,英子一家就搬到了新帘子胡同。

英子在荒园里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她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英子在荒草地了捡到了一个小金铜佛,后来,被警察的暗探发现,把这个年轻人带走了,英子非常难过。

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里,英子爸爸就把以前在英子家生活的德先叔介绍给兰姨娘,他们俩后来相亲相爱的一起乘马走了。

英子在九岁那年,她得知宋妈的两个孩子,一个被淹死了,一个被卖了。英子不知道宋妈为什么伺候别人而不去管自己的孩子,后来,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诗让人回忆离别时的伤感与不舍。而现在英子要毕业了,低年级的同学给她们唱起了这首歌,英子高兴的回家后,得知父亲死了,而大家也一直在说英子你长大了。这让英子真正体会到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这都是发生在当时年代的真实故事,作者没用华丽的语言,只是用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文字描绘了老北京的模样,记录了当时的人和事,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在作者的笔下,记录下了心灵的童年。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9

《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一是感情格调有所不同;二是语言风格的变化。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继续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

《春》大概写于年下半年或年初。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

而《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

读书笔记100字高一篇10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书里描写了皮皮得探险得过程,做事得过程……直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皮皮是一个女孩,但是她力大无穷,满脸是雀斑,但是她非常喜欢自己。又细又长得大腿上穿着又长又大得袜子,一只是棕得,另一只是黑得。还穿着大大得鞋子,正好比她脚大一倍,所以就叫她长袜子皮皮。

皮皮出生在他爸爸得船上,当她哭得很厉害得时候,没有一个人敢靠近。她爸爸被海上得风暴卷走失踪了,而皮皮得妈妈在生皮皮得时候就死了。皮皮相信爸爸已经成了黑人国王,而妈妈已经变成了天使在天上看她。

后来她住进了维拉。维洛古拉,还有一只小猴子陪伴着她,小猴子蓝裤黄袄,带着一顶大草帽,名字叫尼尔松先生,是皮皮最要好得朋友,皮皮还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阿妮卡,另一个叫杜米。这几个朋友都给她带来了快乐。

皮皮捡过破烂,和人打过架,和警察玩过游戏,为自己过过生日……

皮皮最后找到了爸爸,当了霍顿督岛得国王……

皮皮是一个坚强、勇敢、又十分聪明得女孩子,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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