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读书心得200字
飘的读书心得200字篇1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厌恶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向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我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我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我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十分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齐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我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我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我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最终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我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忙他们,因为她期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齐,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我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能够在乱世找到自我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终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经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终,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的读书心得200字篇2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爱是无上的,爱是没有区别的,爱是不分大小的。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飘的读书心得200字篇3
《飘》是我最喜欢的书。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和坚强,喜欢瑞德的机智和果断,喜欢梅兰妮的柔软和死板。
对于斯佳丽,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我恨她但又不得不佩服她。她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一生中爱过两个男人,但一个也不认识。如果她认识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认识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实力,佩服她对土地的眷恋,佩服她有能力放下之前的学历,在那个环境下的领域工作,佩服她有能力不顾社会言论,开始自己的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极其执着,却对自己拥有的东西不屑一顾。在努力让自己快乐的同时,我不断的把快乐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矛盾,但谁不是矛盾呢?
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瑞特。他勇敢而执着,他能如此深爱斯佳丽十几年。他说永恒的爱会被打磨,他的爱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打磨。当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没有回来。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自己剪好的裤子缝好,然后告诉自己这跟新的一样,欺骗自己。断了就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会有裂缝,已经不是原来的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家境不错,但还是不适应旧时代。他目光锐利,能在乱世中找到自己的路。他对自己的国家充满热情。尽管他知道自己会输,但他还是在最后一刻参军了。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来不说,而是通过行动来表达,而斯佳丽从来不想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次的失望让他没有勇气再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反复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跌宕起伏,情节扣人心弦。虽然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美国内战的评价并不客观全面,但从文学角度来看,绝对是绝世之作,值得一看。
飘的读书心得200字篇4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坚强自信却虚荣阴险,敢于担当却自私贪婪,毋庸置疑,玛格丽特在《飘》中塑造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她的不完美却让我觉得真实,遂走进了她的心,发现了她的美。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前夕,16岁的斯佳丽热衷于舞会郊游,享受着追捧崇拜,但她却爱上了阿希礼,一个她注定得不到的人。她像一个哭着摘月亮的孩子,在阿希礼娶了表妹玫兰妮后草率地嫁给了查尔斯。不久,查尔斯就病死了。在加入护士列队照顾伤兵时,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责任心逐渐苏醒。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她坚守承诺,独自一人带一即将生产的弱女子赶回家园,并替玫兰妮接生,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后来她又经历了两次婚姻和挚友的病逝,终于明白了她爱的阿希礼不过是一片幻影,她真正爱的,是一直默默爱着她的瑞特,此时却已绝望地离开了她。
“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一无所有的斯佳丽,没有哭喊哀求,而是自信坚强地面对一切。爱情,生活,希望,以及战争,都随风飘逝,但是,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爱的到底是什么,不是金钱,不是美丽的外表,而是迷雾中的那盏为她留的灯。
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是啊,哪怕人生之路坎坷曲折,但也要对未来充满希望,笑对人生,自强不息,总有一天,我们会停下漂泊的脚步,找到心灵的归宿,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稳稳的幸福。
飘的读书心得200字篇5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飘的读书心得200字篇6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