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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时间: 李金 热点文章

公安部: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8月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涉及户政、道路交通、移民管理等26项内容。

发布会提到,要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多个城市放松落户门槛

事实上,今年以来,包括浙江、黑龙江、河南、江苏、山东、广东、湖南和辽宁等省份内的多个城市都进一步放宽了落户门槛。

从上述城市发布的政策来看,不少城市的落户门槛已明显降低,甚至租房就可以在当地实现落户。如河南省郑州市、江苏省常熟市、太仓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山东省泰安市以及黑龙江省。而湖南省武冈市在房交会期间“买房即送户口”,也为新市民、人才等进城购房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与此同时,黑龙江和浙江还以省为单位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实际上,以省份为单位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上述两省非首例。2020年以来,江西、广东、青海、湖北、云南、吉林、湖南、江苏、山东、河南、甘肃等省份均已提出全面放开落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至少已有18个省份放宽了落户限制。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从落户趋势来看,各地总体呈现不断放松的状态,加之前几年的抢人大战,目前除了部分一二线热点城市外,绝大部分城市的落户门槛都已明显降低。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专题组负责人、 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取消落户限制,有利于吸引人口、留住人口。现阶段与户籍政策密集相关的还有当地教育、社保、养老等政策措施,取消落户限制之后,有利于缩小新流入人口与原有人口在公共福利水平上的差距,有利于稳定新流入人口的流动。

而随着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等,未来各地将会陆续实施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或利好地方楼市筑底回升

从房地产市场角度来看,多城放宽落户限制政策,对于此前部分实行限购的城市而言,能带来一部分新的购房需求,从而利好当地楼市的筑底回升。尤其是经济面较好和就业机会充分的城市,其房地产市场回暖值得期待。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当前放松落户是一个大的方向和趋势。政策的宽松对市场和购房者都有积极作用,购房门槛降低可以促使购房意愿进一步释放,并带动市场交易。

在杨畅看来,取消落户限制,有利于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挥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前6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59515万平方米,累计同比下降5.3%,折算单月同比下降18.2%,反映出商品房销售端仍然存在下行的压力。在此背景下,放开非核心城市的落户限制政策,有利于吸引外来人口落户置业,对于稳定整体的房地产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亦认为,落户政策的调整一直以来都是房地产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放宽落户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具备一定的正向引导。买房租房能落户对于楼市交易、长租房市场及城市发展均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同时也能够提升城市人口吸附力。

不过,在另一部分房地产业内人士看来,放开落户对于楼市的促进作用,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对于浙江省下辖的地级市而言,当地人口的住房自有率较高,落户放开以后,居民对房价的预期有所改变,但前期房价透支较为严重,短时间内很难再有起色。

一位品牌房企浙江区域负责人也直言,当下市场还处于信心复苏阶段,刚需客普遍持观望态度。目前浙江省内的三四线城市房价普遍触顶,对于进城买房的投资客而言吸引力有限。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政策解读

问题一: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意见的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凡在我市居住、就业、就学及其他有意愿迁入我市的市外居民,可以选择就业落户、住房落户、就学落户、投靠亲属落户,没有居住地和落户具体地址的,可申请迁入我市城镇公共集体户。

问题二:

此次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与之前的政策有何不同?

答:主要的不同是取消短期居住落户满三个月的时间限制,凡申请迁入我市的市外人员,不限居住时间、不限居住地址、不限职业、不限学历、不限年龄,只要有落户意愿均可办理。

问题三:

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需要些什么手续?

答:申请迁入我市的市外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问题四:

市外人员将申请迁入我市后户口落在哪里?

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市外迁入人员原则上迁入合法稳定住所落家庭户,暂无居住条件的可申请迁入我市城镇公共户口集体户,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户籍办理窗口将管辖的公共集体户列入申请表中,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其余乡镇公共集体户按管辖区域受理。

问题五:

公共集体户是如何设置的,群众可以自行选择吗?

答:公共集体户设置在县(市、区)公安(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派出所门楼牌号为户籍登记地址。申请迁入我市的市外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个公共集体户落户。

问题六:

申请迁入我市的市外人员有人数限制吗?

答:没有。

问题七:

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申请迁入吗?

答:市外户口的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但不能单独申请落家庭户,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做户主。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便民措施

1.符合全国户口迁移“一站式”业务办理的申请人可在全市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县(市、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当场办结户口迁移业务,实现户口迁移“只跑一次”。

2.通过“微户政”网络渠道,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户口迁入、项目变更等部分户籍业务实现“一趟不跑”。

3.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有集中办理户口、身份证业务需求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残疾人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供上门人像指纹采集、送证等便利服务。

4.凡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业务的,符合办理条件、材料不齐,经申请人书面承诺事后补齐相关材料的,户籍窗口民警可先行“容缺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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